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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 鹊占鸠巢的穿越

第一话 鹊占鸠巢的穿越

寂静的森林回荡着尖锐的鸟鸣,树林中隐隐有着某种巨大的物体在靠近。

身穿墨绿色的旅者披风,精致的发带绑着少女的墨色青丝,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拥有着一双纯净的眼眸。少女一双玉璧弯弓搭箭,在她身后的随行侍女,将青色雨伞的伞尖插入到土里。被打开的雨伞显露出了隐藏其中的上百箭矢,少女的眼神无比锐利,瞄准着远方抽箭射出,鸣镝声刺破了这森林中的寂静。

无视着周围已经惊呆的随从们,少女露出俏皮的笑容,在场恐怕没有谁会想到堂堂一国的公主,竟然有着如此出神入化的箭术。

而随着几片黑色的巨大羽毛飘落在了她的耳鬓旁。少女洁白如玉的脸庞之上,原本自豪无比的表情上滑过了一丝惊讶,眼瞳里也流露出了不安。

“难道…”

后知后觉的她扬起了头颅,眼前之物巨大且漆黑,仿佛是黑夜本身一般,只是有一双红色的大灯笼正死死得盯着她,渐渐露出了血盆大口…

刘遐之提着满满的购物袋从[永乐超市]走出来,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的他,行走在干净街道。摇了摇重重的购物袋,里面塞满了各种便宜的方便食品,也承载了他未来两周的食粮。

对于刘遐之这样一个宅在家里动辄数周的资深死宅而言,没有什么比洒在他肩膀上的阳光更加让他站不直身体的。还好今天不是周末,也不是什么节日,街上的行人很少,这多少让他感觉到一些安慰。对于刘遐之来说,来自行人上下打量着他的目光可是比刺眼的阳光更加让他坐立难安的。

刘遐之很恐惧外出,很恐惧与陌生的人打交道,很不喜欢做没做过的事,也很讨厌去没有去过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自己能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圈子里快乐的生活下去。

周围的店铺里放着各种各样的流行乐,其中就有他比较喜欢的歌手[周董]的[加利福利亚老斑鸠],不过老旧的音箱让这首刘遐之大爱的歌,像是从老旧风琴里吹出的杂乐。为了避开自己心中的高尚音乐被以这样的形式播放出来,刘遐之将回程的脚步加快了。

走了一小会儿,刘遐之如期来到了[永乐超市]到他家这段距离的中继站--[仓鸟公园],安心感与躲开自己心中美好被玷污的安全感,让刘遐之长舒一口气。[仓鸟公园]是刘遐之精心选取的地方,一个为他提供可以遮挡阳光,让他惬意进食,并且缓解他户外恐惧的绝佳场所。

刘遐之打开他最喜欢或者说唯一喜欢的[拼客薯片],拧开了他唯一能喝的矿泉水--[周师父矿泉水]。

“呼~~适当补充一下体力,再启程回去吧...”

虽然他住的地方离[永乐超市]只有不到一千米,可是刘遐之对自己是相当有数的,一千米就是他外出的极限,他可不想冒险去挑战自己,否则倒地不适还可以接受,如果引来了其他人“不怀好意”的关注的话,光是那些人的目光就能够让他直接晕厥过去了。

咀嚼薯片发出的咔擦咔擦声与回荡的鸟鸣声,以及偶尔传来的叶子被风吹拂的声音以外,四周的安静环境让他觉得无比舒适。这也是他每次外出购买[货物]必须去让自己的身体得到净化的地方。同时也是他为数不多喜欢的户外环境,因为人少且清净。

寂寞与孤单,这些词汇在刘遐之字典里是不存在的。

一袋儿薯片吃完,袋子底部还有着许多薯片的残渣,也是整袋儿薯片里面最精华的东西,刘遐之不会单独去享受,他来这里还有着其他的目的,他要去分享给他的“伙伴们”。

周围的树木葱葱郁郁,刘遐之将[货物]放在公园边缘鲜有人至的长椅上,带着自己吃剩了的薯片与一袋新的薯片自己走向了公园的中心。

相传[仓鸟公园]所在的地方,在古时候是专门囤积军粮的粮仓,作为传递运粮情报的方式,当地农夫有饲养用于战争的传信战鸽的“副业”。而随着战争年代的褪去,战鸽也不再被人们需要,久而久之,这些战鸽也成了散养野生鸽子,盘踞在了这片公园,成了这片公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仓鸟公园]的中心有着一个很大的圆形水池,周围布置着八个长椅,许多游客喜欢坐在这片没有树木遮挡阳光的地方,享受午后的明媚,顺便喂喂完全不惧怕人类的野生鸽子。

可是也许是体内战鸽的血液作祟,现如今的野生鸽子也会偶尔惹起一些市民的厌恶,出现一些投诉:

“这些野生鸽子的粪便毁坏了我们这个文明城市的印象”

“我的孩子,在学校里可是规规矩矩的好学生,只不过是想去喂这些鸽子,就被抓伤了...我的孩子想去捉几只怎么了?!反正也是没人要的野鸽!我不管!必须要有人为这个负责!”

“从生物学来说,这些野生鸽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周围其他鸟类的生态平衡,我是十分赞成相关部门捕杀一部分野生鸽子的”

这样的新闻报道,刘遐之也经常在家里看到,不过也许是体质的原因,他从来没有被伤到过。

阳光像是一个从天上垂下的幕壁,将中心区域与外围区域分割为了向阳场,以背阴场。

刘遐之不敢靠近有很多人(大概几个闲散市民)休息的中央水池区域的向阳场,他只在外围将薯片拿出来放在地上,而鸽子们自然而然就会靠近吃食。

“来吧来吧!多吃一些,下一次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

刘遐之蹲在背阴地,看着眼前一线之隔外的向阳场上正在啄食他新开薯片的鸽子们。

“话说,那个蓝色的家伙没在吗?”

刘遐之摇晃着自己吃剩留下的薯片精华,准备给他之前偶然喂食过的[家伙]。

一声鸣叫,一只周身湛蓝,羽毛光滑而整洁,眼圈周围呈琥珀色的漂亮鸟儿飞掠而过,就连毫不怕人的白鸽们也刷地一声被吓跑了。蓝色的大鸟降落在了薯片碎屑的所在的向阳区域,可是却只是啄食了几口便对这些薯片失去的兴趣。

刘遐之将手中的薯片碎屑倒在了自己的手中,小心翼翼地从背阴处伸向了向阳处的漂亮鸟儿。

“蓝凤冠鸠,之前我还专门上网查了你这个大家伙的品种呢”

蓝凤冠鸠的鸟喙轻轻啄食着刘遐之手中的薯片,看样子吃得津津有味。

“你这个霸道的家伙,一来就把其他的鸟儿给吓跑,百科上说你这种鸟类是群居的,而你却形单影只,想必,你也和我一样是异类吧...”

刘遐之脸上露出了自嘲的微笑。

刘遐之从小起就不喜欢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也很怕生,因此没少被其他小朋友欺负,这样也更加地加深他的[不合群]。可是就像有些人说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窗,自然会为你打开一扇门。

正如许多人曾经遇到过的那些不善言谈的人,他们很“不合群”,也很怕生,恰好刘遐之就是属于那一种,为此也没有少惹来不了解他的人的“稚嫩敌意”。

其他的小朋友都喜欢孤立他,这一点直到他上大学,到毕业工作后都没用任何的变化。可是刘遐之却十分受动物们的喜欢,尤其是鸟类,有人说鸟儿通灵性,其实对于刘遐之而言,他只是习惯性的喜欢保持距离,这一点无论他是对待人或者动物,都是如此。

蓝凤冠鸠听着刘遐之的话,却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顾着吃着刘遐之手中的薯片。鸟儿听不懂他说的话是肯定的,刘遐之也没期待这只蓝凤冠鸠会听懂他自顾自的的话。

几分钟后,刘遐之收回了手,将剩下的残渣给抖落。

“好了,吃完了,我也要回去了,一回生两回熟,我也算是喂了你两次了,我叫刘遐之,我也给你取个名字吧,嗯...就叫你小蓝吧,或者蓝鸟?总之,下回,我再来的时候,可别忘了我,这次就先再见啦!”

刘遐之站起了身子往着来时的路走去,时间差不多了,再待下去,回去的路线上的人可会增多。

“本王是绝代大妖怪,[鸠占鹊巢]的[蓝鸠皇]!你这个人类竟敢称呼本王为小蓝?蓝鸟?”

就在刘遐之转过身的瞬间,蓝凤冠鸠的翅膀不断伸展,个头也不断扩大,羽毛化为了一身湛蓝色的披风,鸟喙也变为了一柄黑色的刺剑,俨然一副古代贵族大剑客的装扮,充满威严的声音从他富有磁性的声带中传来。

刘遐之听到有人在背后说话,煞时一惊,转过头却看见一张白皙俊俏的脸庞,眉心有一颗微小的黑痣。个头足有一米八九的俊俏男子站在了刘遐之的眼前,宛如正在拍古装剧的帅气男主角。

还没来得及说话,仿佛全身掉入到了冰冷的河水中,刘遐之顿时眼前一黑晕倒在了地上。

“本王还没露出法相,就把你吓得晕倒,不仅无礼...还无能...现在的人类都是如此不堪吗?切...可是本王已经没有了选择,没想到本王第一次发动[鸠占鹊巢],却不得不占了这么一个无用之人的身体,真是讽刺。罢了!本王已经没了选择,本王在这个未知的世界只能维持法力七天,你却是唯一一个能看到本王的凡人,只能先借你的身体回归[洞府]才是...”

在彻底丧失意识前,刘遐之听到了一个自称[蓝鸠皇]男子的自言自语。

而下一秒,一团蓝色光团直接覆盖在了刘遐之的身体,瞬间刘遐之就如同空气一般逐渐化为了蓝色的光圈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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